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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印發(fā)《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 ——文物資源》及其應用指南的通知

2023-11-20 10:27     來源:中國會計網(wǎng)     

關于印發(fā)《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 ——文物資源》及其應用指南的通知

財會〔2023〕19號

有關中央預算單位,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財政局:   

為了進一步規(guī)范文物資源的確認、計量和列報,根據(jù)《政府會計準則——基本準則》(財政部令第78號),我們制定了《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——文物資源》及其應用指南,現(xiàn)予印發(fā)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   

執(zhí)行中如有問題,請及時反饋我部。   

附件:1.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——文物資源   

2.《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——文物資源》應用指南   

 

 

財 政 部
2023年10月20日

 

附件下載:

附件1: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——文物資源.pdf

附件2:《政府會計準則第11號——文物資源》應用指南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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